快讯摘要
1 月 10 日,两部委印发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名单,将开展抽查复核等工作并推广经验。
快讯正文
【1 月 10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名单并开展对标新建。】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会适时对遴选出的绿色低碳标杆厂进行抽查复核、绩效评价等工作。不符合标杆要求的将及时调整退出。 各地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做好绿色低碳标杆厂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工作,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指导新(改)建的污水处理项目参照借鉴相应指标和经验做法,以提升设施运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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